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9年5月31日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郭惠娟同志任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杨 柳同志任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彦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红军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明亮同志任县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晓鹤同志任县电子审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龙生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杰同志任县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小强同志任县新窑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张忠奎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小娟同志任县劳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小武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 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五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