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惠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019531日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郭惠娟同志任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柳同志任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彦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红军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明亮同志任县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晓鹤同志任县电子审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龙生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杰同志任县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小强同志任县新窑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张忠奎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小娟同志任县劳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小武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五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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