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决定:
梁拴科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郑显洲同志任县林业局局长、果业局局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志峰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信永春同志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张志强同志任县政府驻兰州办事处主任;
闫小杰同志任县龙泉寺景区管理局局长;
秦 岭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商务局局长、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
于小红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果业局副局长,免去新窑林场场长职务;
刘登辉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调研信息科科长职务;
任忠良同志任县农牧局副局长;
王 祺同志任县龙泉寺景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龙泉寺景区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红孝同志任新窑林场场长。
免去:
闫玉平同志县林业局局长、果业局局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有怀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周 波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杨根兴同志县农业科技开发示范中心主任、农业科技开发经营公司经理职务;
刘惠科同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马 辉同志锦屏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志赟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绍华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果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崇平同志新窑镇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海银同志木林乡计划生育工作站站长职务;
秦好书同志黄寨乡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李志忠同志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三录同志县农办主任科员职务。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