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决定:
石小银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梁正军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工作局局长,免去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张嘉炯同志任县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龙泉宾馆经理职务;
李玉峰同志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李振华同志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关立尚同志兼任县商务局局长、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
韩继广同志任县城区橡胶坝管理所所长。
免去:
张可斌同志县水土保持工作局局长职务。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