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马海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崇信县委文件

 

崇任字〔2014〕1号

 

 


 

中共崇信县委

关于马海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新窑铜城工业园区党(工)委,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组:

经县委2014年1月8日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马海蓉同志任政协崇信县委员会党组成员;

张忠喜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免去县农牧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创祥同志任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温忠荣同志任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玉龙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崔春明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职务;

郭振华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主任,免去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室主任职务;

刘  飞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高  峰同志锦屏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张得林同志县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秦  岭同志政协崇信县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李华雄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明福同志县水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薛文琴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中共崇信县委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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