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张永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6年4月5日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永刚同志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友坤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史芬兰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李海霞同志任县地震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朱 伟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免去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职务;

魏 伟同志任县新窑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平凉市森林公安局崇信县分局副局长职务;

温佳雄同志任县以工代赈项目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邵春尧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尚 涛同志任县兽药饲草料监察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徐 彪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文文同志任县城调队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王学强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惠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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