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2013年8月20日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张嘉炯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高小龙同志任县计生局副局长,免去县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李迎春同志任县农机局副局长,免去新窑矿区工业开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岳彦平同志任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免去锦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志刚同志任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站长,免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梁 强同志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职务;
张崇宵同志任黄花乡学区校长,免去柏树乡中学校长职务;
李全洲同志任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何建辉同志任新窑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新窑矿区工业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 伟同志任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免去县物价所副所长职务;
侯占文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免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
吕小平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马 峥同志任锦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免去黄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景红梅同志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梁天志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章呈斐同志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
免去:
雷银麟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明芳同志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鹏同志新窑矿区工业开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叶红郎同志县餐饮保健化妆品监督所所长(县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