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7年7月20日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董 方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城市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高龙璋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德同志任县水保工程建设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水土保持局副局长职务;
杨海平同志任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崇 磊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康乐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尹甲琪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体改政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龙龙同志任县城市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薛志英同志任县城市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雷昆鹏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马明明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体改政研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海林同志柏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