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龙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高龙璋等8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现职,2018年8月24日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
高龙璋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局长;
张永德同志任县水保工程建设站站长;
杨海平同志任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崇 磊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朱康乐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尹甲琪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体改政研办公室主任;
刘龙龙同志任县城市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薛志英同志任县城市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