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信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4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医保局进行了巡察,12月2日,向县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安排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医保局党支部的反馈意见》和县委督导组组长在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了《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将涉及我局的2个方面7条问题逐项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三)健全制度机制,靠实整改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健全了问题整改工作督查调度机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每周定期调度落实。班子成员先后对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督查2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共涉及2个方面7条问题。经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不深入。未专题传达学习,部分参与个别谈话的干部职工对“六稳”“六保”具体内容和相关政策掌握不全面,对本系统、本单位承担的“六稳”“六保”重点工作说法不一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议2次,开展知识测试1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讲话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体内容和相关政策。二是持续做好单位承担的“六稳”“六保”重点工作,预拨基金13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救治,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诊,确保医院不因支付问题影响就治,积极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报政策。为250户中小微企业减免缓缴基本医疗保险1583人129万元,全力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对本系统、本单位承担的“六稳”“六保”中保民生工作,再次进行了学习,并对承担城乡居民业务和城镇职工业务经办人员通过增设AB岗,开展岗位轮换,增强政策掌握的全面性。

(二)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关于“政策宣传方式不够灵活多样,没有针对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文化程度低的现状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部分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低、理解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印制医保政策宣传资料4.6万份,制作宣传培训音视频资料7套,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QQ等媒体和在定点医药机构、文化广场、乡村集市等群众聚集地开展宣传,并有目的性的推送手机短信3.3万条。二是积极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乡村医务人员及县医保局7个挂牌作战工作小组,联合县卫健局、县残联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入户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3.关于“对基层指导不到位、相关业务培训少。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业务平台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药品采购有时不规范;医保资料受理业务人员对虚假资料、违规资料识别缺乏专业知识,初审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及时对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要求每月召开1次月例会,加强与基层医疗机构的衔接沟通,共同探讨审核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及时建立了微信、QQ工作群,定期分类对医疗机构开展培训和交流,对平台操作规范、报销审核流程、药品采购等重点文件进行了梳理,整理装订成册145本,印发基层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三是邀请第三方专家,对药品采购和审核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开展现场培训,逐一解答。

4.关于“医保基金报销审核流程不够合理,审核机制不够优化。基层卫生院医保业务审核人员对异地就医报销资料鉴别缺少技术手段,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审核流程不够,未能杜绝重复报销医疗基金”的问题。我局加强对电子发票和省外住院发票的真伪辨别学习培训。一是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初审、中心复审,党组会局务会终审的“三级联审”机制,杜绝重复报销问题再次出现。二是不断优化审核流程,建立异地协查机制,进一步细化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达到审核工作管理有章可循、审核操作程序明晰规范。三是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将慢病办理、费用审核报销工作下放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体系。

5.关于“在主动协调解决乡镇卫生院与医保中心业务对接、沟通配合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力度不大、办法不多,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落实月例会制度,医保中心组织各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通过每月召开一次月例会,对每月遇到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二是联合开展督查。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疗、医药、医保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对存在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解决,进一步增强了“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三是畅通沟通渠道。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群,对平时遇到的问题,通过在群内及时沟通解决,对需要上会研究讨论的,通过每月例会探讨解决。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讨论完善了《崇信县医保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县医保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制,强调重大事项通报和集体讨论、决策。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分工,“三重一大”范围、议事决策程序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集中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杜绝了“一把手、一支笔、一言堂”现象发生。

7.关于“会议记录记载不规范、不细致”的问题。一是我局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要求将不规范、不细致的会议记录进行了完善。二是要求办公室人员在今后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记录会议记录,对参会人员发表的意见要原汁原味进行记载,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虽然我们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和县委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深化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确保支部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巩固巡察成果。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全力抓好医保扶贫、医药费用报销、基金监管、药品招采、医保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逐条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把整改眼前问题与强化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归纳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着力用制度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3-61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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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崇信县新西街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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