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9月10日至11月15日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日下午,县委第二组巡察组分别向民政局党组和党组书记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立行立改,从实从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始终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局党组主动认领巡察组反馈问题,召开专题局党组会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先后2次集中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的11条具体问题,审定通过了《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一研究、逐条剖析、逐项分解,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了以上率下,全员参与,逐条认领、绝不漏项、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有力促进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水平。
2.强化组织领导。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问题反馈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科室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情况的收集汇总、与巡察办沟通联系等,定期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材料,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各科室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带头抓整改、抓落实,真正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放过。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3.扎实落实整改。局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带头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照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1条具体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动态管理,挂账销号。通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学习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开展作风自查等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事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截至目前对“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了解不扎实,掌握的知识点少,宣讲范围不广,方式不新”等存在的11条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切实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用整改落实成效促进了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效
县委第三巡察组共反馈我局6类11条问题,目前已整改11条,整改完成率100%。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
1.针对“民政局党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了解不扎实,宣讲范围不广,方式不新”的问题。局党组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二集中学习和职工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集中专题学习3次,累计撰写学习笔记人均达20000余字,心得体会2篇,讲党课1次,开展知识测试1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了思想根基,坚定了理想信念,切实将“学、做、改、抓”四项工作措施融入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基本规范、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
(二)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针对“党员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8名党员参加(实有在职党员19名) ”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基本法规1次,准确掌握其主要内容。健全完善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等党内基本工作制度8条,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3.针对“党员花名册更新不及时,6月份党组织关系转出1人,至11月2日仍在册”的问题。组织党务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开展党务工作“回头看”,对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转接进行登记备案,及时维护更新了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正式党员花名册,切实做到了信息正确、数字清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全面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日常工作中做到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建立了党组织任务、问题、责任“三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任务指标化、具体化,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针对“无9月份以后“三会一课”纪实档案”的问题。不断严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定期研究讨论党内有关事项并规范记录运行纪实档案,及时维护更新2018年第四季度“三会一课”纪实档等相关表册,推动党支部不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党规党纪执行情况方面。
6.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档案运转不及时”的问题。认真落实《纪实档案》建设制度,责令局纪检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2项督查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修订完善目标责任管理、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
7.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存在重视业务工作轻抓分管领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象”的问题。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机制,组织召开专题党组学习会议3次,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政策规定进行传达学习,全面安排部署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把管党治党责任逐级传导到位。同时,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围绕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等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通盘考虑,研究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办法,切实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突出问题,做到了抓业务工作同抓分管领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度融合,“两不误”、“两促进”。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8.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有“好人主义”思想,对管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质量效率低下,思想有所松劲”的问题。局党组坚持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干部职工作风及不担当不作为自查工作1次,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15条,建立了整改台账并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坚持对干部职工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坚决整治和纠正“老好人”思想、做“太平官”等相关问题,累计批评教育3人(次),约谈提醒 3人(次),监督检查 2次,确保了干部管理不失控、干部行为不越轨,切实营造了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
(五)整治“四风”和不担当不作为情况方面。
9.针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不断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严控会议时间和规模,规定凡召开会议须提前1天内将会议内容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在达到成效的前提下尽可能合并召开,严禁召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同时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严控发文数量,严格执行文件会签制度,日常工作重在贯彻落实,无需发文坚决做到不发文,切实解决了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六)其它需要巡察事项方面。
10.针对“救灾物资库建设项目已完成未竣工决算;铜城敬老院建设项目未按批复时限完工”的问题。严格按照项目推进重点、竣工期限和推进计划,督促施工企业不断加强施工力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1月12日已委托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救灾物资库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加快铜城敬老院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现已如期完工。
11.针对“部分支出票据经手人未签字”的问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支出票据一律实行经手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会签制度。及时开展财务工作全面“回头看”,督促相关人员在财务凭证及时确认签字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了同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突出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狠抓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持续狠抓落实。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按整改时限尽快完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单位内部、系统上下务实高效廉洁,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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