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信县委党史办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416日至610县委三巡察组县委党史办进行了巡察2019年731日,巡察组县委党史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在党内予以公布 

  深化思想认识,从严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后,县委党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迅速行动,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完善管理制度,真抓实改,全面整改 

  1.研究部署安排。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县委党史办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委党史办的反馈意见》以及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班子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对每一项整改任务及时研究、跟进落实。 

  2.制定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县委党史办聚焦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逐条梳理分析,针对巡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细化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委党史办修订完善了单位规章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复和回潮。新建扫黑除恶学习制度、警示教育约谈制度2项制度,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运行。 

  二、注重真抓实改,做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扎实,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参加测试5人,其中1人测试成绩不及格。 

  重新完善了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采取领导带学、党员领学、职工研学等模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认真学习,累计集中学习5次,每人撰写心得体会2篇,抄写笔记16000字以上,进行了1次理论知识测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 

  问题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与集体学习计划不对应,抄写的学习笔记内容偏少。 

  全体党员坚持自学,每天完成甘肃党建和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任务学习积分整体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问题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不够到位,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不够及时。 

  制定完善了扫黑除恶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专题学习1次以上,累计集体学习6次,进行扫黑除恶知识测试1次。编写了崇信县委党史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确保中央各项政策的落地生根。 

   二)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整改情况 

  问题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如,2017年后半年未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不规范,未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召开了1次党员大会对2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问题找差距,揭短亮丑促整改,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问题5:“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党员大会、支部会议和党课会议记录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记录,有分页情况。 

  2018年、2019年零散的会议记录进行装订;对党员大会、支部会议和党课会议记录重新进行了规范记录。 

  问题6: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资料不齐全。 

  专题研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照发展党员的材料清单进行逐项清理,完善了两名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确定和备案情况登记表。 

  问题7: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不够充分。比如,2016年6月7日支出3147元未上会研究。 

  召开会议讨论《崇信年鉴2019》出版的相关事宜,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集中制。 

  (三)党规党纪执行方面 

  问题8: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够。比如:2016年未开展约谈和警示教育。 

  观看了教育警示片《不可触碰的底线》,开展了1次集体约谈,批评教育5人次,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的勇气和决心。 

  (四)其他事项方面 

  问题9: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经费账4号记账凭证报销3人平凉差旅费,未报销交通费,但报销市内交通补助120元。经费账6号记账凭证报销3人长新村入户,未报销交通费,但报销市内交通补助60元。 

  集中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收缴违规报销交通补助费180元。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并强调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僭越底线,对公款不能违规报销分毫,要有政治信念和自我约束力,作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更要严把关,抓细抓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10:票据支出附件不齐全:经费账2号记账凭证中支付到平凉差旅费812元未付相关出差文件。经费账3号记账凭证中支付年鉴资料打印费3300元,未附会议商讨记录。 

  专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及市委“十二条”规定、崇办发(2014年)137号文件的通知,补齐了记账凭证中缺失的相关附件,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做到账目清晰,票据齐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严格按照县委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认真开展回头看,切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思想,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防范问题。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将深入开展学习、落实“三会一课”、规范财务管理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固化巡察成果,推进史志工作。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史志工作和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欢迎崇信县委党史办党支部党员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张凯丽                 电话:0933-6121171 

  通讯地址:崇信县委党史办办公室(崇信县西区广场统办楼西一楼304办公室) 

  邮编:744200 

  电子邮箱:cxxd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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