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李浩学代表:

你提出的《加大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和经费保障支持力度》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不断加大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先后累计投资622.69万元,用于13所中小学电热取暖设备改造(其中,初中5所,小学8所),新增供暖面积27031平米(其中,初中15653平米,小学11378平米),受益师生1592人(其中,初中565人,小学1027人)。

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过冬,县教科局每年都会列支大量资金用于保障学校冬季取暖工作,每年全县中小学校取暖总费用支出为414万元(高中72.47万元,职中35.06万元,初中81.16万元,九年制学校89.17万元,小学87.53万元,幼儿园48.63万元)。其中:1.集中供暖的学校取暖总费用支出275.22万元(高中72.47万元,职中35.06万元,初中22.28万元,九年制学校59.84万元,小学43.49万元,幼儿园31.08万元);2.采用电热设备(空气源、地源热泵等)供暖学校取暖总费用支出120.43万元(初中47.88万元,九年制学校29.33万元,小学26.81万元,幼儿园16.4万元);3.采用煤炉等其他供暖方式学校取暖总费用支出18.37万元(小学17.23万元,幼儿园1.15万元)。

今年,县财政新增列支农村学校电采暖项目电费补助预算80万元,将于年底前拨付到相关学校,此项经费的落实充分缓解了基层学校经费紧张的困难。

感谢你们对教科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支持教科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933-6121676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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