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荣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中小学周边商铺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保护未成年人意识,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合法经营,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对校园周边烟酒类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监管工作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开展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投诉,配合烟草、酒管等部门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违法行为,并将经营者纳入违法经营记录。二是以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商超等经营主体为对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其证照是否齐全,显著位置是否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等情况。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59人次,检查经营户601家次,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12315”投诉举报电话标识601份。三是紧盯校园周边烟酒经营单位,采取集中约谈、上门普法、张贴宣传标识等方式,向经营者普及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食品的法规条款及相关法律责任,签订《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制品承诺书》,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要求,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严格落实身份证查验,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落实。四是加强与教育、文化旅游、烟草等部门的工作协同,互通监管信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督促烟酒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诚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3—6121034
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