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明、信锦玲、李红伟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在县城区内合理设置标志线、区间测速等交通指示标识,方便城乡群众安全出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先后在青年大桥十字、卫生局十字、团结路十字、影剧院十字、公刘园十字等重点路口重新施划斑马线、停车线、导流线、车道线1400平方米,书写“礼让行人”路面提示语10条,更新各类警示牌44面。在城区内道路安装区间测速因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暂未实施。
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崇信县公安局 0933--6121762
崇信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