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清源、李晓存、张志强代表:
对于你们提出的“加强县乡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技术、资金保障力度,在县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经营户)设立快速检验检测室,构筑食品安全屏障。”的意见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崇信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一般性检验检测机构。2015年经县政府协调,投资24.3万元维修改造实验用房10间200多平方米,现配备有进口气相色谱仪、液湘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等各类实验检测设备60台(件),总价值130多万元。实验室在全市七县(区)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
县食药监局下属的8个监管所于2017年12月底前均建成了食品快速检测室,2015年和2018年先后两次配发了食品快速检测仪、检测箱等设施设备5台(件),快速检测试剂90盒(瓶)。
目前县乡两级均能对食用农产品、面及面制品、肉及肉制品、酱腌菜、粉丝等食品中农药残留、吊白块、铝残留、亚硝酸盐及火锅底料中罂粟壳等非法添加项目进行定性检测。
二、多措并举,全力构筑食品安全屏障
(一)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操作技能。为有效提升人员技能,县局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衔接,先后选派16人(次)在兰州、平凉等地进行培训学习快速检测相关业务技能,为开展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开展快速检测,把好首道关口。我们有效发挥定性初
筛这一技术手段,一是在县城区农贸市场建立快检室1个,商超快检室3个(崇信县乐客多商贸有限公司、崇信县新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崇信县新窑家悦购物广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去年以来农检室共开展快速检测5812批次,其中不合格81份,不合格率为1.4%。对不合格的食品全部进行下架、退市处理,对不法商户落实了整改措施。二是结合7月份开展的为期15天的食品快速检测“进市场”活动,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017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968批次,其中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为0.5%。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处罚措施并责令整改,并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三)积极争取资金,做好监督抽检。去年以来,县级财政列支15万元,对566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率为2.1%。抽检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部进行了公示。督促109户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了109批次的自检,合格率为100%。
(四)加强汇报衔接,做好认证前期准备。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人员岗位职责。二是选派4人到兰州中商学习参观学习。中心现有3人取得了内审员培训合格证。三是与上级业务部门衔接,请专人进行指导,编写完善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实验室认证申请书》和相关记录表格。按照现有工作条件,确定了水份、灰份、总酸等3个理化检测项目。四是采购了部分玻璃器皿和耗材32类540件,检验检测试剂13种53瓶(盒),共计2.3万元,理化项目的模拟检测基本可以开展。认证前各项工作正在开展,力争年底前完成初评。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提出宝贵反馈意见。感谢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124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