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袁占梅、杜海燕、李树涛代表:
对于你们提出的“严格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牛羊等畜禽屠宰、销售、检疫管理。”的意见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牛肉屠宰企业1户,农贸(集贸)市场7个,便民市场2个,大型商场超市3个,肉类销售门店25个,临时销售摊点3个。
二、办理情况
我局承担着生鲜肉进入市场后的监管职责,针对意见建议,我局以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集中销售区等重点场所、肉类产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学校食堂等肉品生产和消费场所为重点区域,不断加强对流通、加工制售、餐饮等环节肉品经营单位得监管,督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严防私屠乱宰肉品,含瘦肉精猪肉,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加工制售、餐饮消费环节,确保其加工、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索取“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餐桌。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畜牧局及相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肉及肉制品全过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在农户自产自销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管方面创新机制,提升效能,进一步提升肉及肉制品的监管水平。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提出宝贵反馈意见。感谢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124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