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马海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更换城区废旧公用设施案”已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积极开展废旧公用设施清理整治行动,向权属单位电信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由电信局自行拆除了6座废弃电话亭,对现用通讯交接箱表面喷绘破旧的进行了重新刷漆及更换版面;开展了通信设施治理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分别向电信、移动、联通、甘肃广电网络公司下达了《关于开展通信设施治理提升的函》,对废旧线缆清理拆除,粉刷、更新了破损的光缆交接箱、户外广告设施;开展了清除破旧灯笼专项行动,拆除破旧灯笼150余个;对陈旧破损、铁架腐蚀严重等影响市容观瞻的广告牌匾进行了集中整治规范,拆除破旧门头19个、违规户外广告24个,督促更换门头4个。截至目前,城区弃用电话亭等废弃的公用设施已全部拆除。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0933--6123856)

 

 

 

 

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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