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各级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行动,广泛宣传教育,注重源头管控,落实工作举措,县城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集中开展统一宣传。在春节、元旦等重点时段以及近期,通过门户网站、崇信发布、崇信融媒、文明崇信公众号等媒介,刊发禁燃禁放通告和倡议书50余条,发布烟花爆竹危害等教育题材信息35条,曝光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起,广大市民转发、点赞3000余人次。县执法局、应急局、环保、公安、城市社区等联合开展集中宣传4场次,逐街道上门向商业门店及居民群众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1800余份。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有关规定。二是抓好常态化宣传。借助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机制,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上街入户,发放倡议书600余份,动员沿街店铺经营业主、小区住户积极参与禁燃禁放禁售宣传。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小区议事厅”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采取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6场次,形成群众推动群众、群众宣传群众、群众监督群众的禁燃禁放的良好格局。三是强化行业部门宣传。县教科局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班级微信群转发禁燃禁放倡议书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覆盖全体师生。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县执法局、住建局、城市社区在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居民小区设置禁放标识11面、宣传牌35面,受教育群众达2万多人。县交通局利用出租车、客运站显示屏播放禁燃标语。县民政局发挥窗口告知作用,在婚姻登记场所积极发放《文明祭祀通告》等近万份宣传资料,倡导移风易俗。全县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转发倡议书等,动员党员干部向身边亲朋好友宣传和呼吁,带头移风易俗,采用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庆祝佳节、互送祝福,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二)落实主体责任,通力协作配合。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县应急局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了规划布点,督促企业落实流向实名登记。县公安局严格烟花爆竹道路管理运输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车辆运输、核准、监督,及时排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点。县市场监管局督促礼仪庆典公司、饭店、宾馆、酒店等业主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告知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县执法局完善门店开业、庆典审批登记制度,办理备案登记11次,签订《崇信县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和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各11份。二是做好巡查防范。县公安、执法、环保、市场监管部门组成执法巡查小分队,采取正常上班与错时值班相结合,重点区域蹲点值守与全方位巡查监管相结合,强化对重点部位、主要区域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督促居民小区、酒店餐饮单位接待婚庆喜宴时规范划定燃放区域并提供安全燃放设施,劝导经营门店开业、促销时禁放高空礼炮,及时清理燃放残留物,今年累计制止违规燃放行为69起,扑灭燃放烟花爆竹12起。
(三)加强联合执法,全面发力打击。县公安局、执法局、环保等部门建立快处快查机制,对随意违规燃放行为以及不听劝阻的动真碰硬,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罚一起,警示一起。今年共对未履行告知、劝阻义务的提供宴席服务的宾馆、酒店上门告知8次,对未履行劝阻、报告义务的小区内物业公司上门告知14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起,经济处罚1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