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
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该规划项目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达至崇信县自然资源局(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址:崇信县自然资源局(崇信县永丰街206号)
联系电话: 0933-6121193 0933-6124919
一、项目概况
崇信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中心位于崇信县锦屏镇枣林村,南临汭河,北侧为设施大棚,西侧为设施大棚。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001),用地面积1.0041公顷(合 15.06 亩),容积率0.56,建筑系数38.2%。项目规划新建建筑面积约4158.01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
兰州新融环境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