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城市社区管委会复审公示、县新西街公租房配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现将符合条件的朱健等6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公示:
朱 健 王炳旭 张美华 何 莹 刘琴琴 张 军
公示时间:4月9日至4月11日,以上情况请广大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3-6223001
受理单位:崇信县房产服务中心
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城市社区管委会复审公示、县新西街公租房配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现将符合条件的朱健等6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公示:
朱 健 王炳旭 张美华 何 莹 刘琴琴 张 军
公示时间:4月9日至4月11日,以上情况请广大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3-6223001
受理单位:崇信县房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