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城区居民户饮用水水质检测情况的报告

 

 

据《关于印发2018年平凉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卫计函发〔2018114号)要求,通过监测系统地了解县城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对城区生活饮用水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样情况

据《关于印发2018年平凉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卫计函发〔2018114号)要求,制定了《崇信县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对崇信县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11个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进行了水质取样,并对其中10份水样进行了12项指标检测,对1份水样进行了33项指标检测。按照市上工作方案要求,7月份确定崇信县新世纪小区、崇信县芮河嘉苑、崇信县一中、崇信县先得月早餐店、崇信县卫生监督所、崇信县疾控中心、崇信县农行家属院、崇信县芮鞠花园、崇信县幸福家园、崇信县滨河小区、崇信县西景家园11个居民小区(或单位)作为监测点,在每个监测点采集1份供水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共采集水样11份。
   
二、检测情况
   
全部水样由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所采集的11份水样中,10份水样检测项目为12项水质卫生学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氨氮、铁、锰、耗氧量、二氧化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份水样检测项目为33项水质卫生学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铝、铁、锰、铜、锌、铬、砷、镉、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耗氧量、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检测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执行。
   三、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判定,即每份水样有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根据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结果,2018年第三季度送检的11份水样全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结果见附件。

四、结论

根据以上检验数据可以看出,我县城区居民户饮用水水质整体情况良好。采集的11份管网末梢水中余氯含量较低,可能会造成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建议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指导供水单位认真开展饮用水卫生消毒,改进消毒工艺,建立消毒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自检,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崇信城区居民户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汇总表 -.xls

 

 

 

                       崇信县疾控中心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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