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政策落实情况

县政务公开办:

现将2014年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各项教育政策落实情况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经费

2014年共计投入资金355.31万元(其中,省级安排专项资金283万元,县级财政投入资金51.31万元),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60所中小学的5875名学生每天提供4元营养早餐。营养改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计划”补助资金专户管理,实行月报帐制度,月底各学区汇总上报辖区各学校食品总金额,县教育局汇总与供餐企业核对无误后,由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供货方,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二)补助公用经费及取暖费

2014年,中央和省上按照初中800/生、小学600/生的标准,及不足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1.9万元/校补助标准,下拨我县补助公用经费专项资金695万元,下拨取暖费133万元,共计828万元。接到上级下达资金文件后,财政局和教育局按照在校学生数和补助标准联合下发文件分解到学校,县财政依据学校用款计划分批次全部拨付到学校

(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按照初中生1250/学年、小学生1000/学年标准, 2014年共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86.56万元(其中: 中央75万元、省补助资金44万元、县级配套67.56万元),受助学生2998人(春季学期1539人、秋季学期1449人)。在发放过程中,优先考虑贫困家庭、农村二女结扎户、下岗职工、残疾人家庭子女,学校对所有受助学生张榜公示,公示期满后,造册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审核后由县财政将补助资金拨到乡镇资金管理中心惠农补贴专户,再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到学生家长持有的“一折通”存折中。

(五)中职学校学生助学金

评审和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发放工作全部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实行统一集中发放。2014年共发放资金17.025万元。其中,春季学期为11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8.475万元;秋季学期为11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8.55万元。

(六)中职免学费资金

评审和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14年共发放资金112万元。其中,春季学期为551名学生免除学费55.1万元;秋季学期为569名学生免除学杂费56.9万元。

(七)普通高中助学金

高中助学金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平凉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进行认定,发放工作全部通过高中学生资助卡实行统一集中发放。2014年共发放资金128.625万元。其中,春季学期为1033名学生发放助学金77.475万元;秋季学期为682名学生发放助学金51.15万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本人申请-学校审核-资助中心复核”的程序进行,努力实现“应贷尽贷”的目标。2014年共办理贷款1082笔,发放资金586.128万元。

二、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经费管理等政策

每学期开学前,县教育局都要召开教育业务工作会议,对全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的管理使用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落实作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各乡镇学区和学校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统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搭车收费或乱收费。同时还利用县电视台对全县教育业务工作会议情况做报道,特别是对学校收费和享受减免学杂费的项目、标准、范围做了详细的宣传和报道,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增强了政策透明度。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我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不断规范各学校的经费管理和收费行为。

()狠抓政策落实,严格收费管理

在足额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收费行为。一是严格落实收费及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定教育收费政策,县教育局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允许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校财局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二是严把教辅材料准入关。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或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任何教辅读物。高中阶段对于和课本配套的教辅材料,凡学生自愿购买的,一律由学生或家长到书店购买,学校或教师一律不得经手。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和“校财局管”的要求,中小学经费全部实行了预算编制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副职分管财务和财务会签制度,中小学经费全部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坚持和完善财务公开制度,重大开支项目,都要经过单位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能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加强了对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经费保障制度

财政、审计、物价、教育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定期、不定期对各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和其他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学校收费及经费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有举必查、有犯必纠的原则,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加大教育投资力度和教育收费检查力度,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继续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克服麻痹大意和懈怠思想,使教育收费工作警钟长鸣,确保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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