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平交安委办函〔2024〕5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防范,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压实行业部门、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任务
(一)紧盯重点领域,加强高风险隐患治理
1.道路运输领域:要重点突出危货运输、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交等重点领域,严格“三品”检查、加强车辆技术状况把关,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要求,加强客运场站、货物集散场所等人员、货物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2.公路运营领域:加强对管养公路桥下空间、停车区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穿跨越公路设施特别是油气管线、涉路施工场所等消防工作情况。县乡公路管理站对管养路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清零。
3.工程建设领域:加强动火、动焊作业审批,严格作业程序、规范施工流程。对在建项目的机电系统、配电线路、消防器材等重点设施设备,项目部办公场所、民工驻地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4.单位内部整治:强化办公区域、单位食堂、客运站门面房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防控,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组织引导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定期开展防火巡查,重点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电气设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单位内部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10日前)。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行业冬春消防形势,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进一步明晰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部署发动到位。
(二)除患攻坚阶段(2024年3月底前)。各单位按照部署要求,准确把握防控重点和薄弱环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强力推进消防隐患问题整治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实责任,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在客货运场站、重要交通路口和单位、企业内部设置宣传标语、警示牌,提高行业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能力水平。
(三)坚持综合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与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同步推进,强化重点区域、重要场所、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管控,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通过集中检查、联合执法等综合整治措施,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突出隐患问题,有效减少隐患存量、降低火灾风险。
各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于3月15日前报局安全办,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总结不再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