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最大程度消除公路通行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交发〔2024〕37)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历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聚焦现有公路和在建项目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安全防护不规范、私自开设平交口等安全隐患全面摸排建档,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公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现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更加可靠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实现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有序、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交通秩序有效规范,通行环境进一步优化,文明交通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公路交通秩序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排查范围

全县现有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社道;农村公路项目。

(二)重点任务

按照“谁管养、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排查、谁治理”的原则,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交发〔2024〕37)执行;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县道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整治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路长制”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社道公路临崖临水、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和混合交通流量大的平交道口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加大公路执法巡查力度,负责做好公路乱堆乱放、超限超载、损坏公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多部门联勤联动、文明交通出行等工作。

各单位要紧盯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对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3671-2021)等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项目设计文件和公路沿线地形地貌,科学评估现有交通安全设施使用状况,全面排查亟需补充完善安全设施的重点路段和高风险路段,最大限度消除各级公路通行安全风险,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农村公路: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重点排查完善临崖临水、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和混合交通流量大的平交道口安全设施;扎实开展路域环境整治,靠实“路长制”工作职责,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在建项目:重点排查已完工未交工开放交通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边施工边通车路段安全措施落实、交通组织等情况,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安全管理等情况科学全面评估公路沿线地形地貌,优化完善安防设施设计加强安保设置配备,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四、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为持续加强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安全通行水平,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采取集中排查整治和常态化排查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4年4月10为集中排查整治阶段,从2025年开始各单位每年要开展一次排查整治工作,建立起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中旬前)。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卡紧时间节点,确定专人负责,迅速启动本辖区本单位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单位对各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逐条路建立工作台账(见附表),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单位,5月中旬之前报送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根据排查情况对重点单位和重点路段进行现场核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至9月底)。单位对照工作台账进行集中整治对短期内能整治到位的路段一律按要求整治到位,对暂时不具备整治条件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明确具体整治期限,确保排查见底、整治彻底、工作到底。各单位9月底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含附表)报交通运输局,也可随时向报送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县交通运输局将向市交通运输局推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底前)。交通运输局抽组相关专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好、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对反应迟钝、工作不力,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导致事故的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整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主动作为,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严格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治的及时进行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找出原因并拟定整治措施、时限。在未整治到位之前,要增设警示标牌等设施,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防事故发生。排查整治结果、提升措施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排查整治体系,进一步完善交通应急指挥体系和协作机制,加强同公安交管、应急等部门沟通,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勤巡逻、重点违法行为联勤整治,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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