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崇信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计划

2023年崇信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计划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及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交通运输部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一)“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元月至3月),以春运、春节、“两会”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对道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公路畅通、交通建设施工复工安全生产和大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安全监管(4月至6月),以“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节假日出行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安排部署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7月至8月),以汛期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汛期水位暴涨、公路(在建项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好行业领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道路危化品运输和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建设工程等方面安全检查。

(四)“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监管(9月至10月),以应对“中秋”“国庆”客流、人流、车流高峰为重点,在节前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点对旅游包车、道路客货运输、汽车客运站场和公路畅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第四季度安全监管(11月至2023年元月),以第四季度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雾霾、冰雪等天气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专项整治安全检查(贯彻全年),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统一部署,对局属各单位和企业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平安交通”建设,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

三、督查检查范围对象及职责

局属各单位;公共交通企业、出租车企业;汽车站、客运公司驾培学校;局交通建设项目施工企业

局属各单位按照监管职责督查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督查检查内容

(一)局属单位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交通运输部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情况;

3.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制定、落实情况,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承诺公告及安全状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5.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及组织开展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情况,以及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情况;

7.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情况;

8.对有关部门历次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9.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情况;

10.督促企业落实客运站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动态视频监控管理情况,“两客一危”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安装推进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11.甘肃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情况;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修订完善情况,以及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设施、人员力量配备情况;

13.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上报、调查处理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

14.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报备情况;

15.其他需要贯彻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交通运输部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遵守“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情况;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情况;

4.甘肃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考核情况,“三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持证上岗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及安全状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7.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8.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等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职业健康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0.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工艺等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措施,运用信息化(如视频在线监控、超限报警等)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情况;“两客一危”装置安装推进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11.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2.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风险和问题隐患登记台账建立情况,风险分级分类辨识评估和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和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报备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管理机构、救援队伍、预案编制、救援物资、应急演练情况,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等落实情况;

15.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情况等。

16.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落实情况,项目安全性评价落实情况。

17.其他需要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和“暗查暗访”作为加强行业监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行业安全发展的有效举措,结合本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安全隐患整治台账,积极配合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注重检查实效。督查检查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履行职责。要突出春运、“两会”、“五一”假期、汛期、“十一”黄金周、冬季防滑保畅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将工作重点放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上,要盯紧盯牢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严控,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严肃追究责任。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惩处;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必要时公开曝光。对督查检查工作中发现被检查单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要批评指正,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对于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于隐患未及时整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问责处理。对于发现督查检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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