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精准化,按照统一安排,我县决定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为同步悬挂光荣牌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

三、采集方法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由县政府统筹负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会同当地人武、人社、公安、国土、住建、统计、卫计、信访、供销联社和粮食等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乡镇(城市社区)、村(居委会)全面参与落实。采集单位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

四、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复员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采集地点

请各乡镇及城市社区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各自户籍所在地进行集中采集;异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前往常住地集中采集地点进行信息采集。

六、采集时间

此次信息集中采集工作自20181230日开始,至2019110日前结束。

此次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止2018101日,之后新增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附件:各乡镇及城市社区集中采集地点

  

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81230

 

 

各乡镇及城市社区集中采集地点

锦屏镇

信息采集地点:锦屏镇民政办

联系人:章喜成      联系电话:18993310658

新窑镇

信息采集地点:新窑镇民政办

联系人:张正艳      联系电话:15193374205

柏树镇

信息采集地点:柏树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人:梁春娟      联系电话:15393326162

黄寨镇

信息采集地点:黄寨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18093329305

黄花乡

信息采集地点:黄花乡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人:柳  青      联系电话:17393363870

木林乡

信息采集地点:木林乡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人:李红鹏      联系电话:17794483242

城市社区管委会

信息采集地点:城市社区管委会民政办

联系人:张  洁      联系电话:13679332809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信息采集地点: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人:于立铭      联系电话:173397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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