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镇党委关于五届市委第六轮提级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责任编辑:张晨辉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锦屏镇党委及下辖26个村党组织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2025年3月11日,巡察组向锦屏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整改,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地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巡察反馈会后,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工作专班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深入分析反馈意见,梳理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全面部署、扎实,系统化、规范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42条具体问题,镇党委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三项”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通过常态化督办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盯牢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扎紧织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防止问题的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聚焦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不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9月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行深入全面学习,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1期。二是责令各村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9月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党的最新政策理论列入“三会一课”必学科目,每月认真学习,切实做到理论学习及时全面,在思想上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落实学习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镇党委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科学制定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8次,开展研讨6次。
(3)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镇村干部会安排部署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组织镇村干部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培训,针对2024年各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村思路不清等问题,指导26村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完善2025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力求实现提质增效。二是经核查新集村、杜家塬村、杜家沟村、梁坡村村级集体经济弄虚作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1人。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镇党委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健全任务落实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督促各村各业务人员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镇党委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农业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有差距。
(1)粮食生产基础不稳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撂荒地摸底整治专题培训1次,指导各村开展撂荒地整治宣传26次,充分利用村社微信群,走访入户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惠农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组织镇村干部结合“陇上国土云”反馈的905个撂荒地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共排查出撂荒地13756亩,其中复耕7788亩,无复耕条件5968亩,已上报说明,保障粮食安全。三是建立健全撂荒地长效监管机制,将撂荒地整治纳入年度考核,压实镇村干部责任,确保撂荒地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2)设施农业效益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组织专人对全镇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进行摸排,共计摸排日光温室321座、钢架大棚1608座,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目前已全部种植。二是精准落实《崇信县2025年扶持农业产业链及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放农业地膜1400卷,培育发放辣椒等蔬菜种苗105万株,动员群众种植甜瓜、辣子、黄瓜、西红柿等农产品。三是组织各村蔬菜种植大户计100余人在东庄村新丰园开展特色设施蔬菜产业培训,邀请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蔬菜病虫害防护等培训,培训群众500多人(次),引导种植大户在秋冬季种植崇信芹菜及各类反季蔬菜,动员野雀、于家湾等村群众在设施大棚内育苗,为早春种植甜瓜等打好坚实基础。四是积极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加强对反季节蔬菜种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动员企业、农户秋冬季种植芹菜、白菜等农作物,提升大棚种植效益,避免出现秋冬季闲置的问题。
(3)监督落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农业办积极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9个社会化服务主体实施的20个农户进行随机核查,实际作业面积与农户申报相符,6个服务主体存在为了规避政策要求把大户分解成小户的情况。县纪委已对该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给予党纪处分1人,批评教育1人,镇政府严格按照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应大于60%的红线要求,责令6家服务主体退缴资金32665.5元。二是积极组织镇村干部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群、公开公示等方式向农户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有关政策,同时邀请县农业农村局在各村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服务主体实施作业前报备制度,上报镇村作业计划书4份,严格按照社会化服务工作程序要求,全面按照合同规定组织验收,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切实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不高。
(1)服务项目建设不够高效。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土地征收流转工作专班,靠实工作责任,按期完成土地征收流转。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化解征地过程中矛盾纠纷6起,解决项目建设过程后顾之忧,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实施。
(2)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效益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各村资源优势,以村庄规划为指引,探索推行“集体联办、村村联办、村企联办”的模式,指导26村制定村集体发展计划,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市场拓展等措施,提高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效益。二是依托方盛食用菌生产基地和雨森企业,鼓励枣林、杜家塬、东庄等有条件的村积极盘活闲置庄基、校舍等资源,大力发展食用菌、纸产品再加工产业,盘活利用杜家塬、枣林、关村等村闲置小学,建成纸产品加工车间2处,在左营沟广场安装光伏发电板55.35kW。三是积极与养殖大户协商,盘活姚洼闲置窑洞,养殖平凉红牛63头,村集体产业发展效益显著改善。四是充分发挥产业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全力抓好枣林香菇基地、赵湾AAA级景区、设施樱桃基地、关村纸制品加工等典型培育,积极推广光伏发电和庭院经济,多措并举提升村集体产业发展效益,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振兴发展根基。
(3)小项目投资经营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杜家塬村对海蓝日化用品生产项目进行检查问诊,对接北京严禾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生产原料110kg,对接陕西富平县雷度日化加工厂购买初级产品2吨,邀请企业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日化品生产现场指导1次,5月中旬已全面复工复产。二是引导村委会与周边商户进行对接,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出售洗衣液544桶,收益1.24万元。三是积极申报光伏发电项目,盘活利用杜家塬闲置小学1处、左营沟广场安装光伏发电板55.35kW,最大限度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差距。
(1)公益岗名额分配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崇信县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崇信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遵循“按需定岗、以岗定人、科学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各村流域面积对26村公益岗设置及岗位数量进行了重新核定和动态调整,调整17个村23名公益岗,解聘23名,新聘任23名。二是对姚洼村2名长期在外务工公益岗进行解聘,重新招聘2名公益岗。三是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村公益岗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定期以电话或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在岗履职情况、待遇享受情况、村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中蜂养殖扶贫项目无收益。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衔接,邀请甘肃省蜂业总站站长黄斌、市畜牧渔业站站长为锦屏镇中蜂养殖户进行培训指导2次。二是积极与县域商超等企业进行协商,通过线下销售方式进一步拓宽蜂蜜销售渠道,赵湾村实现销售收入102760元,文家咀村实现销售收入15000元。
5.社会保障服务不到位。
(1)低保对象评定调整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对镇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2次,组织镇村干部对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方面开展政策宣传4次。二是积极联系县民政局对低保户进行了全面核查,按照户内实际,对全镇低保户进行摸排走访,调整低保109户289人,其中清退60户151人,新增14户32人。三是坚持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定期核查和动态管理,将生活条件改善不符合评定要求的及时退出,并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群众,确保低保评定应保尽保。
(2)低保动态监管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民政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新集村朱某兰、王某良等户内情况进行核查,对朱某兰之女朱某娜、王某良整户低保予以清退。二是镇纪委对新集4名村干部进行约谈、2名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数据比对,坚持每月与公安、人社等部门衔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情况变化情况,确保低保政策精准落实,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3)未按规定为合同工办理社会保险。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提升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规范临聘人员管理。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将现有的职工食堂和垃圾清运工作进行外包,由崇信县煜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崇信县润清泽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和支付相关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费用。
6.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
(1)垫缴的社会保险金未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对全镇26村垫缴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情况进行详细梳理,建立垫缴人员清单。二是督促关村、野雀收回垫缴资金5.98万元。三是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动员群众自行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用村级集体资金垫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问题发生。
(2)村集体资产收益未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对甘肃名翔牧业有限公司发展前景、运营现状、企业效益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对入股分红比例进行调整,确保企业和村集体实现长期互利共赢。二是2021年1月25日,甘肃名翔牧业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配股分红3万元(九功、冉李、于家湾每个村1万元)。2025年8月7日,甘肃名翔牧业有限公司支付2021-2024年度配股分红6万元(九功、冉李、于家湾每个村每年0.5万元)。三是九功、冉李、于家湾与甘肃名翔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2025年入股分红合同,2025年年底支付配股分红。
(3)村集体资产未纳入“三资”管理平台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上级部门业务骨干对镇经管站、项目办业务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文书等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三资”清查培训1次。二是组织镇财政所、经管站对26村村集体资产进行清查,将未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的野雀、九功、文家咀、李家沟、长新、赵湾等6村村集体资产进行了纳入。三是镇纪委对文家咀村、赵湾村等4村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四是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对农村集体资产开展拉网式清查,发现问题29条,建立了整改台账,目前完成整改29条。五是对历年来账实不符、资产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以及漏报、错报的资产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并对2013—2024年已确权移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核查、持续攻坚,精准建立村级资产台账及明细表。
(4)村集体无依据挂账。锦屏镇李家沟村2023年2月新增负债挂账8笔12.82万元无依据,债权方均为村干部或村干部家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李家沟村2023年2月新增的8笔负债通过查阅原始票据、手工账本等,逐项进行核查,债务属实。二是修订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印发《锦屏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农村集体“三资”。
7.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存在薄弱环节。
(1)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次。二是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了农村道路交通及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邀请县上相关部门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2次。三是对菊香饸饹面馆等重点场所开展“回头看”,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确保监管检查记录完整、可追溯。
(2)道路交通设施配备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镇应急办组织各村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大讲堂,教育引导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组织各村劝导员对三轮车违规载人、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行为进行劝导。二是衔接县交通局在梁坡村李家店路口路段安装减速带2条,在国道312线梁坡村、于家湾路口、朱家店路口安装交通警示标志牌5面。三是组织召开镇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案例,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镇村干部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3)火灾隐患排查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摸排,摸排登记全镇孤寡老人、留守儿童155户247人,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2543辆,排查处置26村自然灾害风险火灾隐患点6处,并逐一靠实安全责任人。二是扎实开展面向全镇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消防队开展村社干部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安全培训2期。
(4)地质安全隐患排除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班对全镇26村六类搬迁对象进行了详细摸底,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将81户有意愿搬迁群众纳入2025年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项目,目前,2025年81户搬迁户房屋已全部完成建设,入住59户,剩余22户正在进行水电入户工作,计划年底搬迁入住。二是对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项目未拆旧复垦到位的9户,立即成立专班,包户到人,已全部完成旧桩基拆除复垦。三是镇纪委负责对未按期完成拆旧任务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工作约谈。
(二)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谋划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4次,并组织召开了集体约谈会议和廉政约谈会议各1次。二是研究制定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镇纪委联合党政综合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开展监督检查9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9.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镇纪委书记分工、纪检专干工作,做到专岗专人专责;组织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参加县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4期,提升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二是对市纪委案件评审提出的6条问题全面整改,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对马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打架事件重新进行核查,核查发现该线索反映问题失实,已予以了结。四是结合“三化”建设年活动,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1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锦屏镇财务管理制度》,组建专班对全镇财务情况全面自查,对2023年、2024年度财务支出进行了“回头看”,发现问题16条,建立了台账,明确责任人员逐条整改销号,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补充财务工作人员2名,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培训等2期6人(次)。三是充分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镇纪委对财务人员进行约谈,督促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规范财务管理。
(2)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讨论修订完善了《锦屏镇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四人会签制度,对采购办公用品、第三方租赁等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县财政局下发的定点采购目录和县政府采购办相关要求在指定采购点进行采购并办理备案手续,对任何在非定点采购机构采购的物资及服务一律不予报账,确保采购规范化。
(3)决算报表填报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培训,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集中培训1次,邀请县财政局现场指导3次。二是修订完善了《锦屏镇财务管理制度》,确定了四人会签制度,会计出纳岗位分离,规范了财务管理。
(4)项目实施未预留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对全镇实施的项目建立管理台账,督促施工方严把质量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规定,扣留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二是对2022年实施的铜黄路绿化提升项目、关木路绿化提升项目均按照要求3%的质保金的要求按照合同金额开具了银行保函,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无质量问题,则予以退还。三是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2025年锦屏镇实施的10个项目,均按质保金预留制度,在合同时进行了明确约定,规范项目实施流程,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1.村财乡管制度落实不严格。
(1)账户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6村开设了村委会独立银行账户,并将经管站公存账户上资金按照各村结余情况及时划转各村账户,实现了专户专管,堵塞资金监管漏洞。二是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三资”公开平台等多种渠道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及集体重大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修订完善了《锦屏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村级财务支出程序、报账程序和相关要求。
(2)村级未按规定进行预决算。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锦屏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指导26村制定2025年财务支出预算,明确预算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预算执行,定期对各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对村干部的财务管理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确保村级财务预决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三是针对东街村支出较大的问题,已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
(3)部分村环境整治费用支出较大且票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印发了《锦屏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全镇各村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二是针对枣林人居环境整治费用支出较大的问题,已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12.“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完善锦屏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大额资金支出程序。二是督促各包村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积极参与列席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会议,指导村党支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同时对决议事项及时公开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邀请县委组织部业务人员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四议两公开”等内容,对全镇26村党支部书记、村文书、党建指导员进行集中培训2次。四是对镇党(扩大)委会、班子会等会议,指定专门人员,逐项规范记录班子成员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会议议定事项等内容,客观、准确、完整反映会议召开情况。五是镇党委书记分别对九功村、新集村、铜城村、枣林村、杜家塬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1次。
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建立定期研究督查指导机制,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开展督查4次,自查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4类320条。二是下发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工作提醒4期,制定村党支部书记“三个一”履职清单、责任、问题、任务三项清单和村党支部2025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划。三是指导各党支部每月利用主题党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和植树护绿活动,召集镇机关支部党员到保至善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将党性教育、警示教育融入其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2)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上中下三片包村领导、党建指导员对基层党建、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资料、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检查2次、季度督查4次,全面梳理发现并整改问题96条。二是镇党委书记分别对野雀村、九功村、新集村、文家咀村、冉李村、长新村、镇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了2025年锦屏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了谈心谈话、全面征求意见建议107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查摆问题16条,班子成员查摆问题127条,制定了班子整改方案,班子成员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4.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
(1)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4年机关党支部换届资料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2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全面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制定了换届方案和行事历,指导各村制定了推进计划,开展集中培训2次,专项督查2次,目前已完成初步人选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人选考察,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换届程序和人选要求,严把关口,确保换届合规合法。
(2)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对李家沟、关村、冉李、位家沟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对李家沟、关村、冉李、位家沟等村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回头看”,发现问题7条,已全面完成整改。三是扎实开展长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长新村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整顿方案,细化了措施,督促全面开展提升整顿工作,目前已完成整顿验收。
(四)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
15.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督促各村扎实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二是镇党委组织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推进会和镇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约谈会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4次;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廉政约谈1次。三是对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做到专岗专人专责,强化了监督实效。四是成立工作专班对26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自查问题490余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修订完善了《锦屏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范财务会签工作程序。
16.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组织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清单化管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二是修订完善了《锦屏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在定点维修点进行公务车辆维修,严把支出关口,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并对反映缺失的相关凭证进行补打重新装订。三是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培训1次,指派专人校对财务系统(2.0版和3.0版),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三、持续抓好整改,巩固拓展成效情况
下一步,锦屏镇将坚持整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立足镇域经济社会发展长远需要,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贯通、与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体贯通、与服务高质量发展一体贯通,以良好的纪律作风保障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克服“过关”心态,不断筑牢政治忠诚,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地生根。
二是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开展“回头看”,动态评估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整改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融入全镇日常管理,推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三是持续转化整改成果,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推动全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不断提振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奋力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锦屏镇党委联系方式:0933-6121144;电子邮箱:3910568297@qq.com;崇信县监委派出锦屏镇监察室主任联系方式:17393365762,电子邮箱:4154286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