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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闭环管理,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责任编辑:张晨辉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朱组长,平台上转送了一个信访件,请尽快签收处置!”崇信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正在督促提醒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平台签收信访件。

近年来,崇信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通过精准规范受理、强化跟踪督办、做实信息反馈等措施,严格做好信访举报闭环管理,有力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精准规范受理。把准“问题线索主渠道”职能定位,做精头道工序,仔细甄别筛选,精准识别区分业务范围内与外、诬告陷害与真实举报、夸大举报与准确举报,提高线索转化率。对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严格规范做好重复件判定,问题性质判断、受理告知等环节后分流转办,要求承办部门限时办结;对于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引导反映人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向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强化跟踪督办。信访件转办后,信访室“线上”利用检举举报平台全程跟踪办理进度,针对信访举报签收不及时、处置子平台和基层版平台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醒通报,督促承办部门精准高效处置反馈;“线下”通过口头提醒、电话催办、会议通报等方式,督促承办部门加快办理,确保按期办结。实施超时限办理未说明原因的、未向信访室报送办理结果的、实名举报件办理结果未反馈信访人的、线下办结件未线上录入系统的“四个必催”制度。同时信访室会同案管室、纪检监察室通过电话督办、现场指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实施“四个回头看”(看问题调查清不清、看处置方式对不对、看整改措施实不实、看责任追究严不严),确保信件办理质量。

做实信息反馈。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原则,严格执行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和办结反馈制度,信访部门自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承办部门在信访件办结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匿名检举控告适度公开反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对信访举报进行闭环管理,是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不断推进信访举报件精准处置、高效办理、及时反馈,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