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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四全”措施促进党风廉政规范化

责任编辑: 来源:县司法局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崇信县司法局根据县纪委要求,坚持“四全”措施,积极推进了党风廉政档案建设,建立了《履责台帐》、《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记实档案》,对导班子履责过程实行台帐管理制度,掌握“树木”动态,反映“森林”情况,夯实筑牢党内政治生态的基础性工作,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留痕化。

  一是对象覆盖全,实现全面监管。崇信县司法局廉政档案建设涉及面广、历史资料多、工作量大等特点,采取先机关后基层、先重点后全面的方式实施。纪检组对全系统17余名科级干部统一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全系统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建档。

  二是信息采集全,实现精准画像。廉政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基本情况、任职情况、重大事项申报情况;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有关问题了结澄清情况等;领导干部廉洁意见回复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述责述廉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等其他相关情况。通过详细记录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轨迹,实现精准“画像”。

    三是记录痕迹全,实现动态管理。廉政档案按照一人一档,明确专人负责,逐一编号,登记造册,报县纪委统一保管。建立了领导班子《记实档案》,对领导本人履责情况进行全程记实,从落实党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领导责任,严明党的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发挥表率引领等七个方面对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实施记帐式记录,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情况真实。

  四是结果运用全,实现科学用档。根据保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廉政档案。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干部管理、推荐干部以及评先选优等方面的作用,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定期梳理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的“关口”和“窗口”作用,实现科学用档。

     来源: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