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620823/202301009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崇信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09-08
  • 标       题: 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信县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崇政发〔2023〕98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8 15:54
  • 主  题  词:

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信县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崇信县2023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人防应急准备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顺利完成“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现代条件下国防应急准备为主线,依法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和国防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掌握防空防灾基本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防空防灾意识及应对突发灾难的心理素质,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试鸣时间及程序

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分别组织试鸣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鸣放程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上午9:00与下午15: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上午9:30与下午15: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16:00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三、任务分工

(一)县人武部:指导组织警报试鸣工作。  

(二)县国动办:负责“9·18”警报试鸣前各项准备工作,发布试鸣公告,调试各警报技术性能,检查测试警报点供电线路状况。9月11日起,在县城居民小区、主要街道张贴试鸣公告;9月18日当天在主要街区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组织开展上街宣传活动。

(三)县融媒体中心:9月11日至17日崇信电视台早、中、晚新闻节目后,连续7天播放《崇信县人民政府2023年崇信县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并在崇信门户网上发布试鸣公告。

(四)网信中心:负责监测和分析网络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和应对网络舆情。

(五)城市社区管委会:9月11日至17日及9月18日当天,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人防知识及法规教育宣传进社区活动,将防空警报试鸣公告通知到社区到户。

(六)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9月13日至9月17日前,向手机用户发送防空警报试鸣短信息,短信内容为:县政府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崇信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七)县公安局:9月18日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做好城区重点区域、单位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秩序维护。

(八)供电公司:9月18日当天确保城区各警报点和试鸣指挥部供电正常。

(九)县教科局:9月18日前负责通知城区各中、小学组织好各校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并组织安排具备相应条件的中、小学校,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开展疏散演练。

(十)县卫健局:9月18日当天负责组织城区各医疗机构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试鸣期间医疗救护工作正常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责任感、提高全民履行国防义务自觉性、做好非常时期防空袭、防灾抗灾准备的必要手段,县国动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县国动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试鸣宣传、设备调试、秩序维护等工作,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确保安全。各责任单位要扎实开展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人防视频、开展疏散演练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人防知识,积极营造人防宣传教育氛围。教科部门要周密安排演练程序,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演练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2023年崇信县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2023年崇信县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加强国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省、市统一安排,县政府决定于9月18日在崇信县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9月18日上午9:00 至10:00,下午15:00 至16:00。

二、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程序

(一)预先警报:上午9:00与下午15: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上午9:30与下午15: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16:00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三、试鸣形式

  崇信县城区范围内鸣放固定音响警报。

  试鸣期间,请广大群众注意识别和辨知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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