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崇信县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凉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政办函〔2019〕2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崇信县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敏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鹏毅 县人社局局长
朱武奎 县发改局局长
闫治奎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关 伟 县财政局局长
路 宽 县住建局局长
罗晓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军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国春 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军新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军军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彤旭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继珍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昌瑞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荣平 县水务局副局长
温忠荣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华雄 县政府国资中心主任
黄永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 彪 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小福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杨兴堂 县税务局副局长
朱世义 人行崇信支行副行长
石永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白俊奇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信旭阳 县总工会副主席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赵鹏毅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撤销崇信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