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2019年1月31日,崇信县自然资源局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加挂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崇信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崇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作为新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了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基础测绘管理办公室的行政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县规划办公室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农牧局(县林业局)的林业工作、草原监督管理、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全系统共核定编制15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4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现有干部职工164人。下设办公室和业务股2个股级内设机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矿产资源服务中心、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评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规划事务中心、林业技术推广站、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站、果业服务中心、油用牡丹产业发展中心、新窑林场13个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3个,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11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33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富民产业培育助推脱贫攻坚项目补助及贷款贴息资金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40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1.58万元,占90.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3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58万元,占28.75%;项目支出5940382万元,占71.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33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富民产业培育助推脱贫攻坚项目补助及贷款贴息资金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53万元,支出决算为5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32万元,支出决算为20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22万元,支出决算为9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47.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4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6.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19万元,支出决算为8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0.67万元,支出决算为49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7.86万元,支出决算为69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3.87万元,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763.7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控制车辆燃油、修理等费用,节约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73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下一步将进一步压缩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车辆租赁费等费用。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3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4.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中2辆,由机关事务局封存处理未启用,3辆防火用车);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697.86万元,主要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耕地开垦费)。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3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58万元,项目支出5940.83万元。全部开展绩效评价,资金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预算支出项目,全年预算5940.83万元,全年支出5940.8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或“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