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崇信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负责风景名胜区游览者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和服务业管理,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工作;完成文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本单位属崇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二)属单位

本单位无局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3.6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总计各增加223.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2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6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3.63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223.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3.63万元,支出决算为22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92万元,支出决算为2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2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9万,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

公用经费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决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0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223.63万元,完成预期目标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3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结果。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3.63万元,执行数为22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资金223.6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23.63万元,其人员经费支出219.4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21万元;二是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底实际支出资金223.63万元,其中员经费支出219.4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21万元,最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高度重视,做好绩效目标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按照绩效目标自评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自评结果实行百分制和三级分类,总分为100分,80分(含)-100分为优秀、60分(含)-80分为良好、60分以下为较差。

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自评,最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崇信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3:崇信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崇信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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