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加挂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委宣传部内设2个股室,具体为:办公室、业务股。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直属事业单位 1个,为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至2022年底单位共有编制16名(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工作人员11人(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6名),其中,财政拨款开支1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61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县一号工程,从乡镇、县直单位抽调16名干部组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承担的创城任务量大,在提升市民素质、引导群众参与、营造创城氛围等方面支出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5万元,占96.96%;项目支出11万元,占3.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0.61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县一号工程,从乡镇、县直单位抽调16名干部组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承担的创城任务量大,在提升市民素质、引导群众参与、营造创城氛围等方面支出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61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县一号工程,从乡镇、县直单位抽调16名干部组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承担的创城任务量大,在提升市民素质、引导群众参与、营造创城氛围等方面支出多。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02万元,支出决算为32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8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3万元,增长20.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工资福利及奖励金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5万元,增加18.7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县一号工程,从乡镇、县直单位抽调16名干部组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承担的创城任务量大,在提升市民素质、引导群众参与、营造创城氛围等方面支出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7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8万元,增加28.12%,主要原因是从乡镇、县直单位抽调16名干部开展创城工作,支出多。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3.公务接待费: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同时,组织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工作”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工作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全年预算210万元,全年支出2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崇信县委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1:崇宣发〔2022〕29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工作经费的报告.docx
附件4-2:崇宣发〔2022〕30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