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收养“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老年人、孤残儿童、精神病患者,并为他们提供养护、医疗、康复等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为社会家庭提供有偿托管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崇信县福利服务中心为崇信县民政局所属级县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
至2022年底单位有编制5个,其中行政编制0个,事业编制4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单位实有在职人员0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0人,机关工勤0人。有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7.46万元。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58.84万元,减少121.02%,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外墙粉刷院内维修及消防设施更新项目,导致本年度支出相应增加;收入与上年度相比增加68.16万元,增加173.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7万元,占85.87%;事业收入15.19万元,占14.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9万元,占37.40%;项目支出67.27万元,占62.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2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9.52万元,增长181.74%。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9万元,占总支出的 37.4 %。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23.27%,与上年相比减少2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9万元,占总支出的14.13 % ,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67.27万元,占总支出的62.6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00万元,公用经费25.00万元,其中办公费3.16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1.72万元,电费2.51万元,邮电费0.70万元,取暖费5.15万元,差旅费0.05万元,维修(护)费2.24万元,劳务费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5万元,下降21.2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7.27万元,本年支出67.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支付崇信县福利服务中心外墙粉刷院内维修及消防设施更新项目前期费用5.85万元,支付工程款61.42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中心对2022年度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0万元,事业收入15.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中心预算支出项目共计1个,全年预算170.46万元,全年支出170.4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自评结果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心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