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目 录

  1.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1. 入支出决算总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承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配合开展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开展医疗保障跨区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委、政府和平凉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等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全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医疗保险中心划归医保局管理2021年底实有人数21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人员1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入支出决算总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96.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66万元,降低33.2%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设立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9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共计29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9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6.9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7.66万元,降低33.2%,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设立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96.64万元支出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147.66万元,减少33.2%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设立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卫生健康支出270.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94%农林水支出2.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9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4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临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2021“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崇信县医疗保障局无因公出国(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崇信县医疗保障局2021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全年决算公务接待费2021决算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1万元,其中:办公费7.88万元,印刷费10.75万元,咨询费:0.19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1.84万元,邮电费2.34万元,取暖费1.12万元,差旅费3.69万元,维修费2.97万元,租赁0.2万元,劳务费:7.12万元,工会经费0.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增加

  1. 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2021政府采购实际支出6.07万元要购买办公电脑打印机,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比例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2021年末,资产合计39.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9.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0%。(其中通用设备29.2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3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211231日,崇信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上年度结余2021崇信县医疗保障局政府性基金收入。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崇信县医疗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评价管理的项目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全年预算21万元,全年支出2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分 附件

附件1:崇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崇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崇信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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