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本级)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本级)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以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审查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县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查上报;负责建设工程选址和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监督、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主管地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县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规划违法案件;承办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组织落实、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全县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系数;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或报批。

(六)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省、市外进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准入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职能。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引导和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十)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二)监督国家和省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落实全省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三)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建设,审查和管理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和落实情况;依法对全县各类人民防空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物资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搞好专业技术队伍培训及群众防空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演习;战时负责组织指挥人防专业队伍战斗行动和群众疏散隐蔽等工作。

(十四)制订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智力引进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十五)负责行业法制工作,开展建设行政执法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市场。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县规划办公室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划给县自然资源局,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局,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县公安局指导,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管职责划入县气象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住建局机关内设2个股室,具体为办公室、业务股(政务服务股),下属事业单位有崇信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和崇信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1年底单位有编制7个,其中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0机关工勤编制1个,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人,其中行政人员4有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677.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98.18万元,降低46%,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投资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67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39.29万元,占7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67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7万元,占2.9%;项目支出8423.09万元,占9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77.8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498.18万元,降低46%。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投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723.38万元,支出决算为772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2万元,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1572.04万元,支出决算数157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0.7万元,支出决算为6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106.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164.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68.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6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6万元,降低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个别项目专项经费决算到了公用经费中,实际今年公用经费与上年比较,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2批次,12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有所变化(由于人防办和崇信县棚户区改造中心不是独立预算单位,单位运行经费决算到局机关);二是今年将个别项目专项经费决算到了局机关公用经费中。故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有所增加,实际今年机关运行经费15.1万元,比上年减少5.37万元,减少26%。(注: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填列)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另外,由于疫情影响,培训主要以网上培训为主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54.49万元,其中列入本年预算755.01万元,上年结转199.48万元。支出决算954.49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4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营费114.48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若有详细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关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96.67万元。共组织对崇信县城南滨河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由于使用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全年预算8423.09万元,全年决算支出8423.0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算实行绩效项目共计5个,即崇信县南滨河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崇信县马湾沟西侧道路、公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崇信县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西城湾片区),崇信县城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及污水处理运营费项目。通过自评,重点绩效评价的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其他项目也为“优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分附件


附件1:崇信县住建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本级).xls

附件2:崇信县住建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汇总)

下一篇: 政协崇信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