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4〕13号、崇任字〔2024〕21号,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决定:
李 博同志任县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刘 勇同志县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0日
崇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4〕13号、崇任字〔2024〕21号,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决定:
李 博同志任县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刘 勇同志县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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