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居民冯小林等8人外伤(意外)住院调查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居民冯小林等8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冯小林,身份证号:62272419730417****,崇信县黄花乡高年村人。

2024年1月8日,冯小林因右侧胫骨踝间棘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578.81元(大写:贰仟伍佰柒拾捌元捌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家拾木柴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侯丑叶,身份证号:62272419381125****,崇信县黄寨乡黄寨村人。

2023年8月18日,侯丑叶因骶骨骨折(骶3/4),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442.69元(大写:壹仟肆佰肆拾贰元陆角玖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不慎从炕头摔下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绍文迪 ,身份证号:62272420060130****,崇信县锦屏镇东街村人。

2024年1月3日,绍文迪因右手第五掌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894.68元(大写:叁仟捌佰玖拾肆元陆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桌球室因下楼梯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王能花,身份证号:62272419631211****,崇信县锦屏镇西街村寺沟社人。

2024年1月4日,王能花因左侧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209.77元(大写:贰仟贰佰零玖元柒角柒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走路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李忠虎,身份证号:62272419740414****,崇信县黄花乡杨家沟村杨下社人。

2024年1月11日,李忠虎因左腕部开放性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099.58元(大写:叁仟零玖拾玖元伍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因用角磨机切割金属,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6.寇建中,身份证号:62272419411101****,崇信县锦屏镇西街村人。

2023年12月5日,寇建中因肱骨骨折,就诊于平凉市人民医院,住院费29017.72元(大写:贰万玖仟零壹拾柒元柒角贰分)。

患者自述:因患者在家不小心摔倒受伤,送往平凉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7.田满栋,身份证号:62272419521219****,崇信县新窑镇戚家川村人。

2023年12月10日,田满栋因闭合性颅内损伤,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80034.30元(大写:捌万零叁拾肆元叁角)。

患者自述:因下地干活意外受伤,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8.李旭,身份证号:62082320210329****,崇信县锦屏镇枣林村人。

2023年8月30日,李旭因腕部尺神经损伤,就诊于平凉市人民医院,住院费:17059.17元(大写:壹万柒仟零伍拾玖元壹角柒分)

患者自述:在家因意外被刀划伤手腕,送往平凉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8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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