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蓝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等5个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甘肃蓝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等5个建设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选址位置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甘肃蓝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设计方案》

项目用地位于庙台村304线以南,建设用地面积21453平方米(合32.18亩),总建筑面积(计容)19383平方米,容积率0.9,建筑密度45%,绿地率6%,停车位10个。项目建设内容含综合办公楼一处,建筑面积875平方米;消防水池一处,建筑面积72.5平方米;破碎车间、维修车间、成品库房、生产车间各一处,建筑面积(计容)18435.5平方米。

二、《锦屏镇污水处理厂选址论证报告》

选址位于锦屏镇马沟村唐湾社以南,省道304线南侧,汭河以北,总占地面积约46658平方米(合70亩)。该地块距离省道304线较近,区域内道路系统完善,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土方工程量小,不会对周边居民区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选址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崇信县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项目用地位于崇信县工业集中区范围内,铜城派出所以东、铜城电厂以西,紧邻电厂西路。建设用地面积32744平方米(合49.12亩),总建筑面积(计容)43533平方米,容积率1.33,绿地率9.7%,建筑密度50.5%,服务设施占比4.44%。项目建设内容含孵化车间两处,建筑面积(计容)30100平方米;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一处,建筑面积13396平方米;消防水池一处,建筑面积36.6平方米。

四、《利用电厂余热加工食品园区建设项目(南地块)设计方案》

项目用地位于崇信县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南侧,建设用地面积37266平方米(合55.9亩),总建筑面积(计容)46368平方米,容积率1.24,建筑密度63.56%,绿地率8.2%。项目建设内容含钢结构工业厂房六幢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计容)45351平方米;附属用房一处,建筑面积1017平方米;中水池一处,面积787平方米。

五、《利用电厂余热加工食品园区建设项目(北地块)设计方案》

项目用地位于崇信县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北侧,建设用地面积8372平方米(合12.56亩),容积率1.4,建筑密度70.04%。项目建设内容含钢结构库房一处,建筑面积(计容)11729平方米。

监督电话:0933-6121193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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