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信县全民体育公园等3个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崇信县全民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黄河流域崇信县汭河川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和崇信县CR2023-03地块、CR2023-04地块、CR2023-05地块《规划条件制定报告》的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崇信县全民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龙泉寺景区汭河南侧,304线北侧,占地156.82亩,具体分为三大板块:

一是体育运动板块:包含十一人制足球场一处7140平方米,篮球场四处1714.56平方米,羽毛球场六处1093.08平方米,网球场两处1552.54平方米,乒乓球场八处197.93平方米,门球场一处1649.52平方米,儿童活动场一处2609.20平方米,极限运动场一处967.50平方米,攀岩场一处629.41平方米,多功能活动场两处2028.04平方米,生态健身器材场一处100.27平方米。

二是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板块:包含中心(信湖)广场一处2693.04平方米;诚信故事场(坊)一处1275.46平方米;武康旧事两处1499.33平方米;公刘足迹一处722.09 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三座,共计283.00平方米;管理服务用房一座48.69 平方米;地上停车位109个。

三是步道铺装休闲设施景观绿化板块:包含塑胶颗粒健身步道2147米,彩色透水混凝土骑行步道948.7米,文化石与鹅卵石环湖步道587米,游园步道285.3米,沥青面层停车场通道2070米,配套附属休息廊亭1处,滨湖茶舍1处,弧形廊架1座,景观绿化64652.95平方米,配套完成室外给排水、电气、照明等附属设施。

二、黄河流域崇信县汭河川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选址及规划条件制定报告》及《设计方案》

地块位于崇信县锦屏镇铜城村,省道304线以南,汭河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18702平方米(约合28.05亩),属供水用地(地块编码1301),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绿地率不小于25%。规划建筑退周边用地界线不小于3米,停车位按每百平米0.45个设置。

《设计方案》确定的各项建设内容:一是水源输水及供水管道部分:铺设管道9.571千米,其中DN700涂塑引水钢管6千米、DN400涂塑供水钢管2.321千米、DN450涂塑供水钢管0.87千米、DN450HDPE排水双壁波纹管0.38千米,并配套安装各类阀井49座。二是水厂部分:在崇信县锦屏镇铜城村电厂西侧新建水厂1座,总用地面积18702平方米(28.053亩),新建净水车间1座、清水池2座、综合管理用房1座、门卫室1座、机修间及仓库1座、综合泵房(含吸水坑)及鼓风机房1座、集泥池1座及配套的厂内道路、围墙等设施。

三、崇信县CR2023-03地块、CR2023-04地块、CR2023-05地块《规划条件制定报告》

CR2023-03地块、CR2023-04 地块、CR2023-05 地块用地均位于崇信县工业集中区范围内,铜城派出所以东、铜城电厂以西,地块紧邻电厂西路,地块北侧为居民点,距离崇信县中心城区约11公里。

CR2023-03规划总用地面积8372.65平方米(约合 12.56 亩),CR2023-04规划总用地面积32747.63平方米(约合 49.12 亩),CR2023-05规划总用地面积37266.41平方米(约合 55.90 亩)。以上三个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地块开发强度相同,容积率不小于1,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其中CR2023-03地块、CR2023-05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建筑退周边用地界线不小于3米;CR2023-04地块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低层建筑退周边用地界线不小于3米,多层建筑退周边用地界线不小于4.5米。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总面积不大于7%,小车停车位按0.45 个每百平米设置,大车停车位按3000平方米每个装卸车位设置。

监督电话:0933-6121193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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