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告

为方便群众医保报销,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崇信县人民医院:县内城镇居民手工(零星)医保报销(住院、门诊、急诊)、门诊慢特病认定及报销、谈判药品费用报销;华煤集团职工手工(零星)医保报销(住院、急诊)、门诊慢特病报销、谈判药品费用报销。

崇信县中医医院:辖区内城乡居民手工(零星)医保报销(住院、门诊、急诊)、门诊慢特病认定及报销、谈判药品费用报销;城镇职工手工(零星)医保报销(住院、门诊、急诊)、门诊共济报销、谈判药品费用报销;本辖区内城乡居民手工(零星)报销。

各乡镇卫生院:本辖区内城乡居民手工(零星)医保报销(住院、门诊、急诊)、门诊慢特病认定及报销、谈判药品费用报销。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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