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崇信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崇信县枣林沟水库工程》永久使用林地的申请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批崇信县枣林沟水库工程拟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拟永久使用崇信县林地面积3.7410公顷,其中,黄寨镇林地1.1495公顷,锦屏镇林地2.5915公顷。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1.3643公顷,疏林地0.0022公顷,一般灌木林地2.3745公顷;按权属分:拟使用集体林地3.7410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1.6926公顷,地方公益林地2.0484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1.6926公顷,Ⅲ级保护林地2.0484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分:拟使用防护林林地1.3643公顷,其他林地2.3767公顷。按林种分:拟使用防护林1.3643公顷。按起源分:拟使用人工林3.7410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崇信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建设项目法人:周玉龙
建设项目名称:崇信县枣林沟水库工程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崇信县水务局
项目申请单位:崇信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项目实施地:崇信县黄寨镇、锦屏镇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