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县级就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公告

为推动我县创业示范平台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的孵化带动作用,根据《崇信县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关于推荐认定县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乡镇推荐,人社局上门核查,拟对符合条件的崇信县建崇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崇信县柏树镇木家坡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认定,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认定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相关程序予以认定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9月10日,共5天。

受理电话:0933-6125997  0933-6102355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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