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7号)

近期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局地爆发态势,9月5日0-24时全国新增新冠肺炎感染者1499例,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尤其四川、西藏仍处在高发期,黑龙江、辽宁、广东、重庆疫情又出现反复,加之省内个别市州和周边地区疫情尚未清零,特别是中秋假期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做好我县中秋节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信息。所有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崇返崇人员须在出发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社区)、单位、宾馆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必须在落地后12小时内完成报备。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经综合分析研判,落实相应的隔离管控措施。对其他地区来崇返崇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健康监测。抵崇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二、倡导就地过节。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信息,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崇,不前往有疫情省份和地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提前向所在乡镇(社区)、单位报备,合理安排好出行行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主动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接到各级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告知或提示的风险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乡镇(社区)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减少聚集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展览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需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向属地乡镇、社区或县防控办报备申请,批准后方可举办,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

四、注重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每周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未接种疫苗的3岁及以上人员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两剂次)疫苗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18岁及以上、全程接种满6个月)但尚未接种的人员,要尽快按程序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六、自觉履行责任。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汽车站、火车站和交通检疫点,落实“两码一证”查验、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核酸检测、分类管理等防控措施。进入医疗机构、村社小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主动配合落实“一扫三查”等防控措施。对不提前报备或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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