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平凉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发【2023】19号),为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登记备案

(一)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线下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平凉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线上自助备案人员可以不填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4、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医保部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5、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6、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备案后,有效期为6个月。

7、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备案6个月后方可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

(二)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线上业务办理备案渠道及流程

1、微信公众号: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我的→个人中心→授权登录→激活电子凭证→服务→业务办理→阅读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资料→提交。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选择参保险种城镇职工→选择参保地甘肃省省本级→就医地→备案类型→开始备案→阅读告知书→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备案。

3、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注册→个人登录→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异地就医备案个人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资料→提交。

二、崇信县医疗保险转诊医疗机构名单

崇信县人民医院、崇信县中医院。

三、待遇政策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具体报销比例为:市内外一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95%、退休人员97%,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93%、退休人员95%;按规定转诊至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8%、退休人员90%;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73%、退休人员75%;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住院治疗执行市内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市内外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市内三级医疗机构700元,市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从第二次起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执行。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城乡居民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二级医疗机构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三级医疗机构按市内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65%。

城乡居民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60%;城乡居民自行外出(未办理转诊手续且非急诊抢救)就医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45%。

咨询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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