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居民朱秀梅等10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朱秀梅,身份证号 62272419560124****,崇信县新窑镇柏家沟村人。
2023年2月11日,朱秀梅因股骨粗隆间骨折,就诊于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费11855.80元(大写:壹万壹仟捌佰伍拾伍元捌角零分)。
患者自述在家院中结冰不慎摔倒致股骨粗隆间骨折,立即送往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朱秀珍, 身份证号 62272419460120****,崇信县锦屏镇杜家塬村人。
2023年3月19日,朱秀珍因左侧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5-10肋)、双侧胸腔积液、胸壁挫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6691.9元(大写:陆仟陆佰玖拾壹元玖角)。
患者自述在自家院中因高血压不慎晕倒致左侧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5-10肋)、双侧胸腔积液、胸壁挫伤,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于金平,身份证号 62272419530520****,崇信县锦屏镇于家湾村人。
2023年3月19日,于金平因腰椎骨折L4,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672.89元(大写:贰仟陆佰柒拾贰元捌角玖分)。
患者自述在家修棚子时不慎摔倒致腰椎骨折L4,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张炳德,身份证号 62272419430206****,崇信县锦屏镇关村村人。
2022年3月29日,张炳德因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右肺挫伤、右侧胸腔积液,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237.74元(大写:贰仟贰佰叁拾柒元柒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家不慎晕倒致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右肺挫伤、右侧胸腔积液,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赵芳杰,身份证号 62272419510508****,崇信县锦屏镇庙台村人。
2023年2月28日,赵芳杰因左桡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961.34元(大写:壹仟玖佰陆拾壹元叁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家取东西时不慎滑倒致左桡骨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6.关存明,身份证号 62272419671228****,崇信县锦屏镇东街村人。
2023年3月20日,关存明因左足舟骨骨折、左足第五趾骨骨折、左侧外踝骨折、右足股骨骨折、两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胸骨骨折、胸椎骨折T11/T12,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718.38元(大写:叁仟柒佰壹拾捌元叁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棺材厂上厕所时不慎踩空掉入井内致左足舟骨骨折、左足第五趾骨骨折、左侧外踝骨折、右足股骨骨折、两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胸骨骨折、胸椎骨折T11/T12,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7.朱玉梅,身份证号 62272419680303****,崇信县黄花乡杨家沟村人。
2023年4月9日,朱玉梅因右侧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676.16元(大写:壹仟陆佰柒拾陆元壹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地里干活,在电动车上取地膜时不慎从电动车上滑落致右侧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8.张粉珍,身份证号 62272419720322****,崇信县柏树镇吴家湾村人。
2023年2月27日,张粉珍因膝关节前十字韧带部分断裂,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14118.25元(大写:壹万肆仟壹佰壹拾捌元贰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家(崇信县怡泉家园)中卧室取东西时左脚踩空导致膝关节前十字韧带部分断裂,立即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9.谢佳轩,身份证号 62082320080505****,崇信县柏树镇柏树村人。
2022年11月15日,谢佳轩因头皮受伤,左肱骨远端骨折,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9482.56元(大写:玖仟肆佰捌拾贰元伍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楼梯上不小心踩空跌落把头皮摔破,左肱骨远端骨折,立即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0.王新科,身份证号 61032719700304****,平凉市新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2023年2月23日,王新科因左侧协肋部受伤,疼痛剧烈,就诊于陇县中医医院,住院费8126.76元元(大写:捌仟壹佰贰拾陆元柒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外走路时,因不慎滑倒致左侧协肋部受伤,疼痛剧烈,活动受限休息后未见缓解,送往陇县中医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3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