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镇庙台村党支部书记杨浩伟同志违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
经查,杨浩伟存在以下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问题。
(1)2014年8月,庙台村在评定精准扶贫户工作中,将有固定收入的原工农煤矿退休职工张占合以无劳动能力、长期患病为由确定为精准扶贫户,2016年年底张占合退出精准扶贫户,期间未享受任何扶贫救助资金。杨浩伟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在评定精准扶贫户工作中,履职不认真,评定不准确,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2017年至2019年,庙台村党支部书记杨浩伟因村级办公经费不足,无力支付其弟杨浩齐、弟媳马红兰、侄媳赵丽娜为村上进行卫生改厕安装、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及整理养老保险资料等人工费2920元,以其弟杨浩齐的名义申请了冬春救助、临时救助款的方式分5次支付了该笔人工费。杨浩伟存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专项救助款使用不当,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2020年5月12日,经崇信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浩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