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红军长征时期展陈素材公开征集公告

为深入挖掘红军长征历史资源,生动再现长征伟大历程与精神内涵,充实红色主题展陈内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红军长征时期相关展陈素材,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系统征集、妥善保护、科学利用红军长征相关文物史料、实物遗存、影像文献等素材,丰富展陈体系,提升红色教育与文化传播实效,讲好长征故事、弘扬长征精神。

二、征集范围与内容

(一)可移动实物类

1.记录红军长征的手稿、日记,回忆录、信件、牌匾、证章、证书和奖状等。

2.红军长征便用的军旗,军服、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战斗武器、通信器材、医疗器械等军事用品,以及缴获国民党军队的物资装备和个人用品等。

3.与红军长征有关的档案、报刊、图书、布告、印章、传单、标语、契证、票据、收条、借据、钱币和烈士墓志铭拓片等文献和实物资料。

4.红军长征途中使用的鞋帽、挎包、脸盆、水壶、茶缸、雨衣、粮袋,腰带、绑腿等生活用品、以及反映沿途人民群众支援红军,军民鱼水深情的相关实物。

5.反映红军长征及长征精神题材的经典雕塑作品及创作手稿。

6.党政部门、社会组织、学术机构关于红军长征烈士纪念地的保护规划、管理文件、研究报告、出版物等。

7.红军长征英烈相关遗物、包括但不限于反映其成长经历、英雄事迹的日记、履历,档案、烈士证书和生活用品、以及有关的新闻报道和回忆录等

(二)影像类

1.反映参加过长征的红军指战员生平事迹、战斗生活、晚年状况的视频、照片等资料。

2.红军后代(直系亲属或重要关联人)口述历史录像和采访记录。

3.反映红军长征烈士纪念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旅游宣传展示、社会教育活动(如祭扫、瞻仰、研学、讲座、展览)的视频、照片等资料。

  三、征集方式

坚持自愿、合法、保护产权原则,采取以下方式:

1. 借展代管:对珍贵素材,所有者可委托保管、限时借展,双方签订协议,确保安全,展陈标注来源。

2. 复制仿制:对不便出让的珍贵物品,经同意后专业复制,原件归还,复制品用于展陈与研究。

3. 线索提供:欢迎提供素材线索,协助征集单位进行核实、寻访和记录。

  四、征集要求

素材须来源合法、权属清晰、真实可靠,无产权纠纷,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琴

联系电话:0933-6125216

地址:崇信县锦屏街道民生巷一号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崇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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