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2022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崇信县2022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人防应急准备能力,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省、市人防办安排,将于2022年9月18日全省“人防警报试鸣日”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试鸣。为切实做好人防警报试鸣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为依据,以加强新形势下人防应急准备为主线,依法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和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应对突发灾难的心理素质,掌握防空防灾基本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试鸣时间及程序
2022年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3:00-4:00,分别组织试鸣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鸣放程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上午9:00与下午3: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上午9:30与下午3: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4:00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三、任务分工
(一)县人武部:指导人防办组织警报试鸣工作。
(二)县住建局(人防办):负责9.18警报试鸣前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负责公告公布、消息发布等工作落实;调试各警报技术性能,检查测试警报点供电线路状况,使其保持良好状态;9月11日起,将大型广告喷绘画张贴在县城各居民小区、政府公告张贴在主要街道、广场、社区、学校,并制作宣传展板等;在主要街道、广场、社区发放人防宣传册;9月18日当天在主要街区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并开展上街宣传活动。
(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2022年9月11日至17日早、中、晚新闻节目后连续7天播放《崇信县2022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负责9月13日至17日在崇信门户网和“崇信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崇信县2022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负责9月11日至17日黄金时段及9月18日全天,通过县文化广场等场所广告屏播放《应对空袭的警报、掩蔽、疏散》《为了生存-危急时刻的自助互救》等人防系列科教专题片。
(四)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在9月11日至17日及9月18日当天,组织社区人防志愿者开展人防知识及法规教育宣传进社区活动;负责将防空警报鸣放公告通知到社区,避免引起群众不必要的恐慌。
(五)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在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前,向手机用户发送防空警报试鸣短信息,短信内容为:县政府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3:00-4:00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请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崇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六)县公安局:负责在9月18日警报试鸣期间,加强城区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治安管理及城区交通秩序的管理维护。
(七)供电公司:负责在9月18日当天确保城区各警报点和试鸣指挥部供电正常。
(八)县教科局:负责在9月18日前通知城区各中、小学组织好各校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并组织安排具备相应条件的中、小学校,在警报试鸣期间开展疏散演练。
(九)县卫健局:负责在9月18日当天安排县城区各医疗机构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试鸣期间医疗救护工作正常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提高全民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做好非常时期防空袭、防灾抗灾准备的必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警报试鸣活动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涉及的部门和行业要按照职责分工,靠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试鸣工作顺利进行。县人防办要加强与公安、教科、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提前做好试鸣宣传,做好警报设备调试,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成功。
(三)广泛宣传,确保安全。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大力宣传防空试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空警报试鸣的认识程度,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利用警报试鸣,大力开展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营造人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人防建设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附件:崇信县2022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附件
崇信县2022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及省、市人防办安排,县政府决定于2022年9月18日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00至10:00,下午3:00至4:00。
二、试鸣形式
崇信县县城范围内鸣放固定音响警报。
三、警报信号种类及试鸣程序
(一)预先警报:上午9:00与下午3:00试鸣,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上午9:30与下午3:30试鸣,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4:00试鸣,连续鸣放3分钟。
四、试鸣提示
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种类,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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